2)第55章 论生物在地质上的演化 (1)_物种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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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形与我们的学说非常符合,此学说并不包括那种死板的发展法则,即同一区域内一切生物都忽然地、或者一并地、或者相同程度地改变,即变异的经过必然是徐缓的,并且通常只能同时对很少的物种产生作用,原因是每个物种的变异性与所有其他物种的变异性并无关联。至于能够产生的这类变异也就是个体差异,会不会经由自然选择而被累积起来一些,从而使得一定程度的永久变异量出现,就一定是由很多繁杂的偶然事件决定--由包含有益性质的变异决定,由随意的交配决定,由当地徐缓改变的物理条件决定,由新来者的移入决定,以及由与正在改变的物种相争斗的其余生物的性质决定。

  故而,一个物种在维持同一形态方面应该比其余物种长久得多;或者,即使有改变,也改变得不多,这是不足为怪的。在每个地方的现存生物之间我们看到过相同的关系;比如,马得拉的陆栖贝类和鞘翅类,与其欧洲陆地上的最近亲缘有巨大的差别,但海栖贝类和鸟类却仍旧没有变化。按照前章所阐述的高级生物对于其有机的和无机的生存环境存在着更加繁复的关系,我们或许就能够明白陆栖生物与高级生物的改变速度比海栖生物及低等生物明显要快得多。如果每个地方的生物多数都已经变异并进化了,我们按照竞争的原则及生物和生物在生存竞争中的最首要的关系,就可以理解没有发生过一定程度上的变异与改进的一切类型或许都容易灭绝。故而,如果我们观察了相当长的时间,就能明白为何相同地方的所有物种终究都要变异,原因很简单:不变异的最终就会灭绝。

  同纲的各类型在极长且相同时间内的平均改变量或许接近一样;然而,由于富含化石的、连续长久的地质层的垒积必须依靠沉积物在下陷地区的大量沉积,因此如今的地质层差不多一定要在广阔的、不规律的间歇时期内垒积起来;这样,掩埋于连续地质层里的化石所表现出的有机改变量就不一样了。依据这个看法,各地质层并非代表着一种新且完整的创造作用,而仅仅是在缓慢变化的戏剧中随意出现的偶然一幕而已。

  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为何倘若哪个物种一旦灭绝了,即便有彻底相同的有机的及无机的环境条件再次出现,它也一定不会重现了。原因是某一物种的后继者尽管能在自然组成中适应了抢占别的物种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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